現在有一個特別普遍的現象,可用八個字來形容,就是“生活蟻族、精神貴族”。生活上大家都是蟻族、特別渺小,哪怕你特有錢、特有權力,但是你沒有安全感、沒有自由,所以你還是蟻族;唯一能夠富足的,覺得能夠區別于他人的,就是豐富的精神世界,這樣的你就是一個精神貴族。 一個人也許在生活當中是渺小的,不值一提的;但是作為一個有精神上追求的人,就會不一樣。你的內心是很豐富的,可以盡情的將內心的豐富情感用自己的方式表達出來。盡管生活很不盡人意——尤其是在混亂的背景下——但是你在精神上是豐富的。精神上的富裕,其實每個人都有。 對于記者而言,首先,你是一個人;其次你才是一個新聞動物——好多人忘記了,就把自己當成一個新聞動物,把職業人、專業人的身份凌駕于人之上。你不能把這個新聞、媒體變成凌駕在你的人格之上的東西。 人是什么?首先人會將心比心,如果你是一個職業人的話可能就不會將心比心。比如你是一個士兵,槍殺人的時候,首先你要明白你的倫理,你是人還是一個劊子手。如果是劊子手一槍就干了,如果你是一個人,你會離他的心臟偏半公分。明明一個人翻越了柏林墻,長官下令要把那個人擊斃,如果你是一個士兵,你會瞄準一個活靶子直接把他干掉;但如果你是一個人的話,就會把槍口稍微上抬一點,這個就是作為人跟魔鬼的區別。所以,你必須清楚你本質上是一個人,其次你才是一個記者,才是一個文人——你要設身處地的去考慮別人的想法。 據我所知,這方面做得最好的例子,是《紐約客》駐中國記者叫歐逸文,歐逸文之前就碰到過這個問題,他在美國的時候采訪過一個反戰的專家,當時那個反戰專家剛從伊拉克戰場上下來,因為誤殺了一個平民處于很自責很頹廢的狀態下。對于歐逸文來說,這是一個猛料,他有很多故事可以寫,但是最后他尊重這個人,沒有發表,因為那個人還沒有從戰爭的情緒當中拔出來。 作為一名有獨立人格的記者,一定要設身處地的尊重被采訪的對象,要保護采訪對象。我們現在的記者有時候為了抓獨家、抓頭條,為了想一夜成名,已經扭曲了自己的內心,這個東西是很可怕的,就這一點柴靜就講過,她寫過一篇很長的文章說作為媒體人該怎么做才是真正對得起自己。 做記者,首先明白第一點就是,如果上級的指令是不對的,就不要去執行,一定要協商,否則你就只是一個工具。你自己有大腦,要自己去想哪些是對的,哪些是不對的,如果你老不想,老板就永遠驅使你做一些事情,最后你的大腦就會萎縮,變得不用動腦筋,也不會思考,缺少分辨能力。但凡好的記者,央視的白巖松、柴靜、崔永元,全是具有獨立人格的人,他們不會因為上級下達的命令就去照搬全做,而是會做自己的思考,進行分辨。 所以,第一身份是人,人之后的身份才是公民。作為公民,你的權利如果不去爭取,你就永遠沒有這個權利;如果你不去傳播好的價值觀,你就永遠在一個不好的價值觀里頭活著。所以說,人之后才是一個社會人,這個層次、關系一定要清楚,所謂公民就是社會人,這樣一說大家就理解了。人、社會人、社會的職業人,這是一個三層關系。首先你是一個人;其次是一個社會人,就是公民;再其次才是一個職業人,你不能把“職業人”超越“人”--這就跟我們現在的法規一樣,我們的《憲法》不去遵守,我們去遵守那些所謂的條例、規定,你就把條例、規定凌駕于《憲法》之上,這就有問題,一個大前提給扔掉了,所有的東西都不對,像一個倒的金字塔一樣,你立不住,最后一定會出問題的。 由此,我們社會道德下降是制度性的道德下降,再換句話說,我們之前說制度和法律是制度法律,道德倫理是道德倫理,其實不對,道德是由制度和法律決定的。(根據胡赳赳接受看網采訪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