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鴻 11月16日上午,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榆林子鎮小博士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視,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一是立即開展對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情況排查。( 11月16日 教育部網站) 校車違反規定,造成嚴重的學生傷亡事故,讓人非常痛心疾首,在此,我們對那些遇難者扼腕痛惜。這一事件暴露出來的問題,不僅是校車的安全隱患問題,還是一個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對此,教育部高度重視,然而,這兒的高度重視顯然已經毫無意義了,遲來的安全檢查,也毫無意義了! 安全問題,不是一天兩天存在的問題,為什么等出現問題之后,才能引起有關部門,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在高度重視之后,又是吸取經驗教訓,又是作出深刻檢討,然而,過不了幾天又會有“悲劇上演”,從而出現這樣的循環模式“事故-檢查-事故-再檢查”,就這樣周而復始。在此,筆者認為,事在人為,如果不從根源上解決監管、執行的問題,那么這樣的通知,只是一張白紙,毫無意義。 對于這樣一個通知,校車駕駛員是不會帶通知行車的,關鍵是要有標準、要有規范、要有制度、要有對生命的敬畏之心。有了制度還要靠人監督檢查,學校要從源頭上重視負責起來,學校要在校車上設安全檢查員,校方要有跟蹤制度,要保證每個學生安全回家到校。如果不從根本上規范校車的準入、管理、使用、監督等行為,事故仍將頻繁發生,僅靠發一個通知,是不能夠解決問題的。 作為教育安全監督部門,應該起到“監督”的作用,讓監督有實質性的效果,不能一天只知道“瞎嚷嚷”,今天檢查這兒,明天檢查那兒,在檢查的過程中,只是“走馬觀花” 或“走過場”,領導“工作表現”是出來了,而工作業績卻是安全隱患,處處可見。對安全隱患的排查,不應只限于口頭喊喊,只有拿出實際行動,才能杜絕此類交通事故再次發生。 此外,作為教育安全監督部門,在檢查學校安全工作方面,也可能被學校給“忽悠”了,現在一些學校,在領導每次要來檢查的時候,消息總是那么的靈通,在檢查部門還沒來之前,就已經把表面工作,做得漂漂亮亮,領導一走,也就風平浪靜了。就采取這種手段,以此來逃過檢查部門的檢查,檢查過后,又是安全隱患隨處可見,這種行為,在現在學??磥砥毡榇嬖?,這也是安全檢查部門頭疼的問題。 筆者認為,安全檢查不能是一個口號,關鍵是要落實常規管理,如何使其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只有這樣才能防患于未然,防止類似的問題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