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遠去,“后偶像時代”誰值得被崇拜
徐云方

  9月9日,87歲的儒學大家湯一介逝世,“一介書生”以人格魅力和等身著作獲得各方尊重,官方稱其為大師,坊間流行叫偶像,兩種不同的稱呼都為同一種情緒所左右——崇拜。大師百年一個,偶像也不好當,特別是全民偶像,要有極高的成就和道德,沒有厚重的積淀,難成大器。不過時代變了,我們處在一個“偶像”叢生的年代,也處在一個誤解大師的時代。十年,差不多是一個青年的跨度,看社會所崇拜對象的變遷,我們可以從中感受到社會價值營養流失的痛楚,尤其是在“后偶像時代”:偶像越來越“扁平化”,大師日漸凋零。高山仰止只是夢境。

   年代秀里,偶像沉浮,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精神寄托。五十年代,新中國初創,局部戰火還未消散,硝煙味道濃重,家國情懷濃厚,那時候全中國的空氣里透著一種氣氛——愛國。那時,人們記住了邱少云和黃繼光,志愿軍的典范。出國在外,沒丟國人的臉,是一個雄輩出的年代,以國為家。六十年代,國家大建設,這屬于偶像的黃金時代,每一個人都會成為一種符號,雷鋒、王進喜、焦裕祿……這些人的影響力已經跨越了時代的藩籬,烙印在國人的心里。五六十年代,人們對于偶像的感念大抵如此吧,傳統而經典。

  七十年代后,偶像開始進入多元化時代,人們的思想觀念開始變得不拘一格,“楷?!弊兊媚:?,舞臺明星取代了那些記憶中的老照片。七十年代,我們一般不會把陳景潤和鄧麗君放在一起說事兒,但在偶像變遷的接力賽里,他們承前啟后,陳景潤把經典偶像演繹到了極致,鄧麗君開啟了另一個偶像膜拜的時代——多元。八十年代,張海迪、金庸、瓊瑤……

  九十年代,周星馳、比爾蓋茨……這些年代分界并不明顯,畢竟精神世界的內容更替不會如年輪一樣整齊劃一。偶像大眾化是精神世界豐富和價值觀念多元的表現,不過現代人的偶像觀令人擔憂。

  進入二十世紀,是瘋狂的偶像時代,也是“粉絲”暴走的時代。我們見識到了各種各樣的“粉絲”,為自己的偶像可以天涯海角追隨,也能茶不思飯不香,更有為偶像“奉獻”出生命的。這種偶像與傳統的概念相去甚遠,我們可以稱他們“明星”,在筆者的眼中,偶像是充滿敬意的,而對于明星,除了不成熟的癡迷,當真不存在更多的意義。尤其是當下,明星們的素質參差不齊,自理能力都很欠缺的他們,怎么擔當得起偶像的稱謂。

  全民明星時代,我們的精神該寄托到哪里?

      社會多元,自然有紛爭,那所謂的意見領袖和道德觀察家,要么偏執,要么中庸,撐不起中國偶像的脊梁。更不要提那些靠桃色和花邊搏出位的明星們,筆者并無意一棒子打死,但卻非常的擔憂,畢竟娛樂圈生態實在亂象叢生,誰也不敢說那些俊男靚女們能夠表里如一,這與修養有關,無需過多的苛責?!捌G照門”、“詐捐門、”“吸毒門”……閃亮光鮮的外衣下,多少齷齪事,或者那些沒有被發現的有礙公序良俗的敗德行為有多少,我們不得而知,但肯定會有。

  偶像沒那么好當,在后偶像時代,誰能擔此重任?

       就如《三國演義》中,諸葛亮是個轉折點,五丈原后再無三國爭雄,后三國時代,小人物從幕后走到臺前,充當了英雄,都想揚名立萬,卻被后人記起的并不多。當下社會,人生價值觀、社會觀、審美觀都發生了急劇的變化,對于偶像的理解停留在粗淺層面,對于“偶像”的喜歡露骨瘋狂,只要你長得帥,不管你做什么,我們都支持,當真是不可理喻。而偶像卻也沒有那么好當,明星不是偶像,除非你德藝雙馨,不然只不過是比別人收到些關注而已,切莫當真那些瘋狂的假象。更何況,對于自重自愛的理解都不透徹,即便是偶爾的放松會破壞掉辛苦打造的形象,如果你不能堅持,那就不配做明星,更不要提做偶像。

    “我愛你,但是和你無關”這是正確的追星觀;“我們兩不相欠,各自精彩”平凡人不必妄自菲薄。那些看似高不可攀的明星們,需要時間來考證是否靠得住。有人才華橫溢,卻是道德的叛徒,遑論全民偶像。偶像是一種信仰,你把自己交給他是安全的,至少不用經受顛沛流離的惡語相向。

   十年一個時代,偶像不斷翻新,開放包容的社會,可以容許人們有不同的偶像。不過在確定你的“偶像”,追隨你的大師時,多些人格和道德的考量,少些固執,多些理性,畢竟愛了恨了的情緒都會降低你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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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并不代表中國文明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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