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市政交通一卡通收20元押金,幾億元押金存在銀行,一年的利息恐怕不少,這些利息都干什么用了,應該給交押金的人一個交代?!睘榇?,3月20日,北京市民劉巍向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公司郵寄了一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其公開IC卡成本明細及巨額押金利息去向。(12年3月21日《中國青年報》) 如今,用過江之鯽乃至恒河沙數,來狀比中國使用公交一卡通人數之眾的情況,恐怕都不為過。但是誰想過劉巍提出的問題,或者像劉巍那樣提出問題,至今只見劉巍一人。就像物以稀為貴那樣,劉巍也以“劉巍”稀缺的原因,更顯得難能可貴出類拔萃了。 我們且看劉巍之問道理何在。依據交通部門統計,截至2011年5月,北京市已經發放公交一卡通大約4000萬張。按照每張一卡通繳納20元押金計算,押金費用總額,就超過了8億之巨;再按銀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3.50%計算,僅沉淀押金的年利息,就高達2800萬元。那么,這么多利息是怎么用的?以及IC卡20元成本的構成明細,消費者并不知情。我國《價格法》規定,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制度。而法律人士認為,“交通卡公司屬于‘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有其‘為市民服務、為交通運營企業服務、為社會服務’的公益性定位”,因而“對于‘一卡通’押金及其利息的用途等信息,不僅消費者依法享有知情權,而且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也應主動公開。這就不難看出“劉巍之問”,不僅合情而且合法,有著堅實的法律規定地支撐。 在我看來,劉巍之問就是公民之問,本來,每一位像劉巍這樣的公民,都應該以公民的身份,履行公民的義務,享有公民的權利,包括以上論及的知情權。這是一個公民政治覺悟的外在表現,也是思想素質的真實展示。在建設現代文明法治社會的今天,這樣的公民自覺非常必要。舉例來說,我們都對貪官污吏深惡痛絕,都對腐敗行為咬牙切齒,但是,我們又有多少人,自覺肩負起了監督的責任?恰恰是這些來自民間的監督,成了民主政治的強大推力。 想必大家都還記得,郝勁松從04年夏天開始,先后7次將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地鐵運營公司、北京鐵路局告上法庭,原因不為別的,就是因在火車上購物和地鐵如廁時未能要到發票。這種依法維權的行為,對后來打破行業“霸王條款”,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他本人也成了“法治人物”,塑造了“公義之魅”的品格。特別是2007年1月7日,郝勁松在《檢察日報》發表致鐵道部部長的公開信,要求停止春運漲價;而兩天后的1月9日,鐵道部官員通過《京華時報》表示,鐵道部不會因為郝勁松寫信改變原先的漲價計劃。但是次日(1月10日)上午11點,鐵道部發言人突然宣布,廢除實行了14年的春運火車票漲價制度,并且今后不再漲價。這個結果,難道不是公民依法維權的原因嗎? 因此,多一些公民之問,不僅可以提升公民的個人素質,而且有助于培育健康的執政環境,甚至擠壓違法活動的空間。對于壟斷行業,也是一個約束,促其決策向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回歸;促使政府承擔起公眾利益“看門人”的責任。一舉多得,多多益善啊。(雷鐘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