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源于人們的日常勞動和生活,以口頭或動作等形式相傳為主要特征,是民族個性、審美習慣等“活”的顯現。2004年,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我國正式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研究,促進二者更好結合起來,對于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提高我國文化軟實力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開發取得很大進步,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發掘和保護意識不夠。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十分豐富,但大量散落在民間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還有待發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和登記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對瀕臨失傳或已經失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研究、復原和保護力度還有待加強。同時,由于缺乏保護和傳承意識,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遭到破壞,珍貴實物和歷史資料流失嚴重。 開發路徑較為單一。近年來,一些地區和部門相繼開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產業開發。但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產業開發缺乏系統性、科學性、銜接性,文化生產和再生產的規模、品位、效益不高,文化產品生產、儲存、流通、銷售等各環節的社會分工、科學研究、結構體系、集團運作等尚未理順或建立。 相關專業人員缺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是具有較高文化品位和科技含量的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離不開大量高素質的專業人才。但受市場經濟大潮和新型藝術形式的沖擊,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后繼乏人。同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還不夠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產業開發的專門人才還比較缺乏。 妥善處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的關系 保護具有獨特價值、瀕臨消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主要目的,因此必須把合理保護放在首位。同時應看到,適度開發有利于進一步挖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擴大其知名度,使更多的人從中獲得愉悅、受到教益,并促進遺產的傳承和弘揚。這就要求我們妥善處理二者之間的關系,做到合理保護與適度開發相結合。 利用各種平臺搞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對于那些不適合開發利用但具有一定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應進行博物館式的保護,避免因強行開發而導致的破壞。加快建設不同類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展覽館、資料室和檔案室等,對相關文化資源進行科學、系統、全面的分類、記錄、整理。 進一步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開發水平。一般來說,完整的產業鏈應包括產業開發組織機構,專業水準較高的創意研究人員、表演人員和市場營銷人員,相應的場館設施或文化空間,市場調研和信息反饋以及電子信息網絡平臺,等等。應在遵循文化發展規律和市場運行規律的基礎上,積極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開發專業人才,進一步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開發水平。 注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文化交流和文化傳播對于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具有重要作用。沒有傳播力就沒有影響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成效就會大打折扣。應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理編輯與出版工作,打造非物質文化遺產叢書品牌;充分利用現代傳播技術和傳播工具,積極拓寬傳播渠道,不斷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影響力。 ?。ㄖ倮蛉A 李艷燕 作者單位:河北北方學院藝術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