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6日,國務院決定每年由中央財政出資160億元,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近日,多名代表委員提出建議,為“免費午餐”立法,建立資金監管等配套措施,將學生營養保障上升為一項基本國策(3月12日《京華時報》)。 “免費午餐”本是一個民間公益項目,卻從網上迅速發酵,造就奇跡,為偏遠落后地區的孩子們提供了實實在在的幫助。然而,任何公共問題的解決,都需要政府、市場和社會形成合力,單純依靠或者忽略某一方面的力量都是不可取的。 值得贊譽的是,僅僅半年左右的時間,政府就“接棒”民間“免費午餐”計劃,每年由中央財政出資160億元,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民間力量推動的“免費午餐”實踐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也好,政府、社會組織和民間力量的良性互動也罷,制度的及時“補血”,為“免費午餐”走得更遠鋪砌了堅實的路基。 問題在于,從過往的“前車之鑒”來看,轉移支付過程中的截留、挪用甚至貪污,國家多項補貼被“吃空餉”,成了某些人眼中的“香餑餑”;學生營養餐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令人觸目驚心的質量、安全問題,“有米無鍋”、營養食譜“一刀切”現象……如何讓這160億元的財政補貼真真切切地“補”在孩子身上,如何保質保量地讓營養餐吃到孩子的肚子里? 通過立法手段,強化信息公開,在執行過程中引入公眾監督,形成政府、行政、社會多方合力監管;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完善的配套設施,因地制宜地制定營養食譜,既要讓孩子吃得飽,也要讓孩子吃得好。讓“免費午餐”這一惠民利民之舉,“接地氣”,出實效。 對弱者的態度,度量著公共生活的溫度。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作為政府版的“免費午餐”,是不折不扣的公共服務。為“免費午餐”立法,將營養保障上升為基本國策,也體現了公共服務從“有沒有”到“好不好”,從“管理”到“服務”的邏輯轉變。而唯有實現了公共服務的制度化、規范化,“免費午餐”才可以走得更遠;孩子們的臉上,才會有更多歡樂的色彩。(楊朝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