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交司機被打”這樣的標題,頻頻見諸報端,占據著紙媒版面的醒目位置。鼻梁被打斷、被毆致腦出血,甚至被連捅數刀身亡……我們不忍卒讀這一個又一個讓人心痛不已的滴血片段。但痛定之后,我們不禁要問:為什么暴力的拳頭頻頻揮向公交司機?“公交車駕駛員”從何時開始成了高危職業? 當然,事件頻發,公交系統上下皆應省思。如何讓公交管理條例更加人性化,公交司機如何更好地與乘客進行交流,避免不必要的沖突發生,甚至殃及自身生命安全…… 條例可以慢慢細化,但暴力事件頻發必須探本求源、立即制止。細細參酌每件公交司機被打事件的原委,你會發現絕大多數都因一些小到甚至可以忽略不計的瑣事。誠然,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城市人口和私家車越來越多,城市交通日趨擁擠,人與車、車與車互相爭搶有限的城市空間與道路,部分市民因此變得焦躁不安。但稍有不滿便遷怒于公交司機,甚至揮起拳頭以泄私憤,則凸顯打人乘客交通文明意識嚴重缺失,甚至到了違法亂紀的程度。長此以往,打人事件傷的不僅僅是個別公交司機的身,更會刺痛整個公交司機群體的心。當公交司機人人自危,并因此產生冤怨之氣,公交系統的和諧穩定也將受到更大的挑戰。 記得魯迅曾說過,中國欲存爭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舉。文明素質乃“立人”之本,交通文明則是建立在個人文明素質基礎之上,只有司乘雙方文明素質不斷提高,克制沖動,選擇禮讓,才能營造一個和諧、安全的交通環境。然而,摒棄有事“習慣”動手,讓文明乘車、文明行車成為一種習慣,顯然非一日之功。如果打人者無法站在文明的底線上,那么,我們就必須回到法律之上——出臺可以有效保護公交司機的規章制度,不論公交司機受傷程度如何,只要出手毆打,一律嚴懲不貸,以公正嚴苛來扼殺打人的惡念,震懾欲揮出的重拳,保障文明的踐行。只有如此,我們才可能迎來交通文明,乃至城市文明的春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