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在南京市江寧區博物館的“江寧千秋”展覽單元里有一尊秦檜雕像。特別的是,這里的秦檜雕像一反傳統,不再是西湖邊上岳飛廟里長跪不起的罪人,而是挺直了身子,端坐起來。雖然博物館方面稱,只是出于對江寧通史展覽的完整性考慮,并未對用坐像還是跪像考慮太多,也毫無為秦檜平反之意,但是一時間,坐著的秦檜雕像引發了廣泛質疑。 人們說起秦檜,奸臣、賣國賊等貶義詞會脫口而出。據《宋史》記載,宋高宗紹興十一年(1142年),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抗金名將岳飛毒死于臨安風波亭,遭到世人唾罵。南宋時,人們聽到岳飛被害的消息,“天下冤之,聞者流涕?!痹瘯r,人們在秦檜墓前便溺,稱他的墳是“遺臭?!?。到了明朝,有人在岳飛墓前植檜樹,舉刀一劈為二,號稱“分尸檜”,由是可見世人對秦檜的憎惡程度。歷史發展到今天,竟然有人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韙,改其跪拜形象為坐立,不知其意欲何為? 給秦檜立坐像,很容易讓人聯想起“金瓶梅公園”、“鬼子進村”、“滿洲開拓團”等旅游項目。公眾看到的是,面對媒體質疑,相關部門總能拿出各種理由進行搪塞,最典型的莫過于打著文化的旗號,以文化創新、文化爭鳴為噱頭進行宣傳。早些年,各地盛行“文化搭臺,經濟唱戲”,后來逐漸演變成“文化是個筐,啥都往里裝”的怪象。然而以文化創新為由頭未免太過牽強,終究經不起時間及公眾的檢驗。文化創新本身值得提倡,但也應該堅守最基本的底線,不能借文化名義炒作。 文化創新首先應該充分尊重歷史。以秦檜為例,其行為足以讓其遺臭萬年。長跪不起的秦檜雕像,可以起到警示后人、教育后人的作用。一旦改變其形象為坐立,似乎在暗示“秦檜無罪”、“為秦檜平反”。如此一來,不僅是對歷史的扭曲,也是對是非不分、忠奸不明、善惡不辨的肆意放縱。 文化創新還應充分尊重民族感情。民族感情深藏在細微之中,容不得半點侵犯。謀害忠良、賣國求榮者理應受到萬人唾罵,倘若其能夠與烈士、英雄平起平坐,那么給奸臣立像的意義已喪失殆盡,不僅起不到應有的警示教育作用,反倒像在為他們樹碑立傳,導向嚴重歪曲。不尊重民族感情的文化創新,無異于褻瀆文化。 道德是文化創新應尊重的基本底線。當前,一些地方在發展文化產業中,眼睛只盯著錢,不顧社會效益,這無疑是一種誤區。拋棄公序良俗、倫理道德的創新,不僅不能推動文化產業發展,最后的結局也只能是遭致公眾唾罵、千夫所指。(林 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