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拢常叭?,有網友稱瑞士公司向白血病患者贈送的藥品被中華慈善總會以25000元的高價售賣。中華慈善總會宣傳部出面否認,稱近兩日將公布合作的具體流程。贈藥的瑞士公司稱負責此項目的工作人員已在調查此事。(8月31日《京華時報》) 從中國紅十字會的“郭美美事件”到現在的中華慈善總會的“捐藥售賣事件”,慈善事業似乎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指責聲一浪高過一浪,讓處于風口浪尖的慈善單位應接不暇。面對這種局面,筆者以為,只有苦練好三項“基本功”,慈善事業才有望打破這種“四面楚歌”的局面。 一是“心”功。所謂“心”功,就是修心,體現為虛心、善心和公心。虛心,就是要求中華慈善事業要能認真接受來自社會各方面的批評和監督,正確對待社會的批評和指責,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善心,就是要求中華慈善事業要唯“善”馬首是瞻;公心,就是要求中華慈善事業要以救世濟貧為己任,摒棄私心雜念。 二是“行”功。所謂“行”功,就是修好行,要求慈善事業在一切行為上都以依法而為,做到依法管捐、依法行捐、依法監捐。依法管捐,就是對于來自社會各方的捐贈,要依法進行管理,嚴禁挪作他用或有其他不當處理行為;依法行捐,就是在對受捐對象進行捐贈時,要嚴格審查受捐對象的身份、所處困難等個人情況,避免亂捐;依法監捐,就是要求從事中華慈善事業的所有機構或單位與捐贈有關的所有行為都要接受來自國家、社會、媒體及個人等各方的監督。 三是“技”功。所謂“技”功,就是對社會各方捐贈財物的“來去”全程進行“陽光”技術處理之功。包括:捐贈財物的“陽光”技術處理、捐贈帳目的“陽光”技術處理、捐贈財物流通過程的環節銜接及接受監督的“陽光”技術處理等。 總之,中華慈善事業只有練好上述三項“基本功”,才會擺脫各種“羈絆”,重拾公眾的信任。否則,慈善事業仍將步履維艱。(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