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部:
近日,在江蘇,兩件關于撿錢歸還的事情引發了人們的關注。數額同樣是兩萬元,主角同樣是清潔工人,一邊是風雪中等候失主三小時最終入選“中國好人”候選名單,一邊是拾到錢次日歸還卻被單位開除,情節相似但結果迥異,也折射出不一樣的人生境界。 年初,鹽城市環衛女工韋青、陳紅在清掃積雪時撿到現金兩萬元,為了等待失主,她們在風雪中站立了足足三小時,最終物歸原主,事后她們更是將獎金2000元捐給了腦膜瘤患者。她們的事跡傳開,廣受好評,并入圍“中國好人”評選。同樣是在過年期間,江蘇南通也發生了一起類似的事件。一名在沈海高速如皋服務區內做保潔的女工,深夜撿到一個錢包后沒有上交,而是帶回家。根據監控錄像,交警帶著失主找到清潔工后,清潔工將裝有近2萬元現金和重要證件的錢包交還失主,并謝絕了酬謝。但此后,這名清潔工所在單位卻以“還款不及時”為由,將其開除。 一個是三小時的等候,一個是帶回家過夜,看似小小的歸還時間差距,卻使得結局大相徑庭,人們對于如皋保潔工是否應該被開除更是展開了一場熱議。有網友認為,如皋保潔工人最終將錢歸還給失主,被開除不合情理。而有的網友則認為,該保潔工人有將錢占為己有的動機,是警察找上門沒有辦法才歸還失主的。 對此,記者電話采訪了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教授管向群,他認為,這名如皋保潔工人在撿到錢的第一時間并未作出任何歸還和等候失主的舉動,而是將其帶回家,無論第二天歸還與否,其必然存在多多少少的僥幸心理,這種想法即便只存在于潛意識中,也能夠否定其行為是真正意義上的拾金不昧。與之相反,鹽城環衛女工在撿到相當于其一年工資的兩萬元時,立刻決定原地等候失主,并第一時間報案,體現了其崇高的境界和純潔的心靈。兩件事雖然看上去相似,但有著本質的差別。單位開除這位如皋保潔工人,是依據其相關規定的處罰,而這位保潔工人遭遇被開除的厄運,只能說是她的僥幸心理害了自己。(記者 鄭晉鳴 通訊員 曹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