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以平常心看待年俗文化的“移風易俗”,理性認識那些生命力日漸枯竭的文化形式,或許有助于我們創造出更生動、更符合文化傳承規律的新文化 在中國所有的傳統節日當中,春節的文化影響力和社會意義都是其他節日難以匹敵的。然而,年味越來越淡、越來越稀薄,也是不爭的事實,和端午節、中秋節一樣,某些與春節相關的風俗也面臨“失傳”的風險。正是基于對這種文化“斷代”的擔憂,不少民俗學者多次大聲疾呼要通過申遺來擴大春節的影響力。 這種保護傳統文化的危機意識固然值得贊賞,但一項社會風俗能否歷經累世而得以傳承,顯然與是否被列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并無直接關聯。早在幾年前,端午節和羌年就已經成功申遺,但這并沒有止住它們式微的勢頭——即便在屈原故里,被視為端午節標志性活動的劃龍舟都已經更接近于某種表演,而非一種能夠讓大眾廣泛參與的風俗。 龍舟遭遇的尷尬,基本可以視作諸多傳統節日風俗共同面臨的通病。當一種風俗不能調動普通民眾的參與意識與熱情,就很容易讓人覺得它與自己“無關”,進而導致這種風俗失去文化傳承的社會基礎。我們時常在關于春節的新聞中聽到諸如“熱情的鑼鼓敲起來,歡樂的秧歌扭起來”這樣的描述,畫面雖然很符合節日喜慶的氣氛,但那些終究是“表演”而不是“生活”,試問有多少正常人春節期間會在自己家里敲鑼打鼓和扭秧歌呢? 相比之下,一些實實在在的年俗往往因為參與度高和相關性強而得到了更好的保留,顯示出強健的文化生命力。比如北方春節期間的廟會,動輒吸引上百萬人次的游客,成為春節文化的一大盛景;又比如南方地區“正月初二回娘家”的習俗,為大家提供了家庭團聚的契機而傳承至今。這些風俗不僅為民眾提供了娛樂消遣,滿足了我們的文化需求、心理需求和現實需要,還為自身的發展演進注入了活力。 不過,和幾年前甚至是幾十年前相比,即便是這些保存得比較完整的年俗其實也有很多變化,比如北方的廟會為了容納更多的游客,舉辦場所就大多從寺廟變成了公園、街道、廣場等公共場所,讓參與者活動起來更自在也更安全。這種“微調”讓傳統習俗更能順應時代發展的新形勢,也讓文化傳承更為科學和文明,相信沒有多少人會對這樣的“移風易俗”感到反感。 說到春節“移風易俗”,不能忽略的一個話題是關于是否應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討論,它幾乎每年都是春節期間的焦點話題之一。盡管燃放煙花爆竹的噪音和環境污染讓很多民眾不堪其擾,盡管各種安全事故讓這一舊習俗背負了諸多罵名,學者秋風仍撰文“堅守”這一傳統,他前不久在《新京報》撰文稱,“一種慣例,一種習俗,如果它已經存在了數百年,被人們普遍地遵守,且沒有造成顯著的傷害,那么,它的存在權利就是無可置疑的?!? 存在即合理,這似乎是所有拒絕“移風易俗”者緊握在手中的尚方寶劍,在他們看來,只要是“存在了數百年”的習俗就應該無條件沿襲下去,容不得絲毫改變。殊不知,“年俗”本是一個動態演進的集合概念,社會變遷、經濟發展以及人們的觀念轉變,都會使得一些曾經的習俗慢退出歷史舞臺,而某些公眾喜聞樂見的社會交往方式則很有可能逐漸發展為“新年俗”。我們看重傳統文化延續與傳承的重要性,并不意味著必須墨守成規,也并不意味著所有始于古時候的風俗都要一成不變地復制。當然,我們反對以任何形式粗暴地阻斷那些仍為廣大百姓所接受、踐行的年俗文化。 民俗的演進是一個公共選擇的過程,當一些舊民俗被越來越多的人拋棄或找到替代品的時候,它理所應當會慢慢地消失在公眾視野當中。如果能以平常心看待年俗文化的“移風易俗”,理性認識那些生命力日漸枯竭的文化形式,或許有助于我們創造出更生動、更符合文化傳承規律的新文化。(易艷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