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明帝(劉莊)永平年間,發生了一起重大政治案件:楚王劉英被指控謀反,削去王號,畏罪自殺。明帝因此大興冤獄,無辜而株連的人數以千計,內外官員惶惶不可終日。 侍御史寒朗,為官剛正不阿。當時,他因為掌管糾察,便會同三公府(太尉、司徒、司空府)屬下官員,審理、復核“楚王謀反案”的有關案犯顏忠、王平等人。不料顏忠、王平在供詞中,又牽扯出耿建、臧信、鄧鯉、劉建等四個侯王。明帝聞訊大怒,下令“窮治楚獄”,追查到底,于是,包括耿建等四人在內的一大批與此案無關的官員都被牽連進去?!逗鬂h書?寒朗傳》敘及當時情狀說:“吏皆惶恐,諸所連及,率一切陷入,無敢以情恕者?!贝笮」倮舳俭@恐不安,憂心忡忡,因為凡是受牽連的人,不查清楚有罪無罪都被一律判為有罪,沒有人敢對他們給予同情和寬恕。 在朝野上下的一片肅殺氣氛之中,百官噤若寒蟬,力求自保,獨有寒朗挺身而出,為無辜者鳴冤叫屈。寒朗敢這樣做,不光是“心傷其冤”,更是為了追求司法公正,伸張正義,實事求是,糾正錯案。這樣做當然風險極大,弄不好就會丟掉身家性命,甚至殃及滿門。寒朗深知個中利害,所以,他決不逞匹夫之勇而莽撞行事,而是作了周密調查悉心研究的充分準備。原來,此前審問耿建等四侯時,他們都供稱與顏忠、王平從未謀面。為了辨其真偽虛實,寒朗又單獨提審顏忠、王平,試問耿建四人形貌如何,不料二人“錯愕不能對”,驚慌失措,回答不出,這就證實了他倆是憑空攀引他人,誣陷無辜。寒朗出于責任心,推斷此案涉案人員眾多,其中的冤獄一定不少,這才冒死上書,以求明冤。 本來,經過累年累月的審查,眼看這一“楚王謀反”大案就要結案了,不想這時突然冒出一個寒朗上書,明帝又驚又怒,急忙召見寒朗,問道:“你身為執法官員,知道為罪囚喊冤是什么罪嗎?”寒朗鎮定自若地回答:“臣自知這樣做一定會禍滅九族,但為了國家,臣愿一言而死!” 接著,他不慌不忙地說:案犯顏忠、王平知道自己犯了大逆不道之罪,所以“多有虛引,冀以自明”(故意捏造牽連許多人,希望以此來洗清自己);負責審理的官員只是一味迎合上意,認為“出之不如入之”(寬大不如嚴辦),這樣可以避免以后皇上的責問,因此嚴刑逼供,“考一連十,考十連百”,審問一人牽連十人,審問十人牽連百人;那些公卿大臣瞧著皇上臉色,要么裝聾作啞,要么回到家里“仰屋竊嘆”,他們不是不知道許多人是冤枉的,但他們不敢說,那是因為怕觸怒陛下啊。如此一來,廣泛株連,冤獄大起,弄得人人自危,國家怎能安定?我不過是為國家著想,希望陛下從中有所察覺而已?,F在我陳述了實情,即使死了也不后悔(誠死無悔)! 寒朗的滔滔一“辯”,言之有據,入情入理,可謂義正辭嚴,無懈可擊。明帝聽了感到十分震撼,頓然醒悟,怒氣也消了。過了兩天,他親臨洛陽監獄察勘實情,釋放了受冤枉的一千多人。這件一千多年前的冤案,在寒朗的據理力爭之下,終于得到了制止。當然,在君主專制社會司法黑暗的大環境下,寒朗的辯冤解獄,確乎來之不易。 我欣賞寒朗大義凜然、無私無畏的風采,贊美他秉公執法的犧牲精神,同時,又覺得他所揭示的鑄成冤獄的原因及后果,值得深思。對于執法者來說,能否做到“公正無私”,至關重要?!肮比Q于“無私”,有私則不可能公正。尤其是重大案獄,往往直接考驗著執法者是否能出以公心,依法辦案。就像寒朗辯冤中所說的,那些庸官俗吏,對上迎合阿諛,明哲保身,如何能實現司法公正?他們生怕涉嫌物議,為了證實自己的“清白”和“堅定”,不惜采取寧嚴勿寬、寧枉勿直、寧濫勿少的態度,大興刑訊,“考一連十,考十連百”,不顧事實地“出之不如入之”,以卸“后責”,許多冤獄及案件的擴大化,就是這樣鑄成的。今天的執法者難道不應該引以為戒嗎?(鄧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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