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一年,2011年全國兩會大幕落下猶在眼前,2012年地方兩會相繼召開。相隔一年,2011年全國兩會確定了“十二五”時期的主要目標是保民生促增長,作為“十二五”開局首年,各地民生落實程度、百姓民生是否改善,則成為2012地方兩會關注焦點。
民生問題無小事
經濟數據中,百姓冷暖自知的當屬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物價的高低波動挑動著老百姓最為敏感的那根神經。民生無小事,物價無小事,讓百姓安心、放心、穩心過好每一天是執政者的首要之責。
1月12日,北京市市長郭金龍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2012年預期目標,“今年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地區生產總值增長8%左右;城鄉居民收入實際增長7%左右;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控制在4%左右?!?/p>
控制在4%,成為眾多省份在2011年居民消費價格增幅指數的目標選項。從各地政府工作報告中提供的實際完成情況看,寧夏居民消費價格增幅指數為3.6%,低于全國水平。廣西、陜西居民消費價格增幅指數超過5%。
與居民消費價格增幅指數同樣引人注意的是“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指標。
在已獲悉的地方政府工作報告提供的數據中,僅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收入一項,陜西省實際增長16%,新疆實際增長13.6%,甘肅省實際增長13.5%,西部大省居民人均收入增速明顯,增幅顯著。
新疆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突出解決居民收入問題。繼續實行物價上漲與補貼掛鉤聯動機制。堅決落實穩定物價各項措施?!?/p>
去年年初,為建立應對物價上漲保障困難群眾生活的長效機制,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五部門聯合發出《關于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的通知》,要求全國各省市區2011年底前必須建立起聯動機制。
2012年,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新疆明確提出將全面落實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各項政策,同時穩步提高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城鄉困難群眾保障水平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工工資性收入,解決地州縣市機關事業單位津補貼差距問題寫入《新疆政府報告》。除盡量減少流通環節外,新疆還將發揮價格調控部門聯席會議的作用,完善價格調控措施。建立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發揮價格調節基金在促進生產、保障供應、平抑物價、改善民生等方面作用。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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