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審判工作20余年,在少年審判崗位上經歷了9個寒暑,用濃濃大愛給了那些在生命的寒冬里走錯了路的孩子們以冬日暖陽般的溫暖與溫馨。她是詹紅荔,“中國好人榜”上榜好人,第三屆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獲得者。20年來,她審結的未成年犯罪案件487件,涉及1120名“新生少年”。 詹紅荔認為,少年審判,懲罰不是目的,關鍵在引導他們真誠悔過,重塑人性,走向新生。她主動將審判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在長期實踐中,摸索、總結出一套符合少年審判規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首先,是庭前的三個不開庭:對關鍵問題沒有梳理清楚的,不開庭;對被告人成長背景沒有調查清楚的,不開庭;被告人對犯罪危害沒有足夠認識的,不開庭。其次,是庭中的三個不輕易:被告人沒有真誠悔過的,不輕易下判;被害方沒有得到精神撫慰,達不成和解的,不輕易下判;可以判非監禁刑,但沒有落實幫教措施的,不輕易下判。第三,是庭后的三個不松手:入監后延伸幫教沒有到位的,不松手;回歸社會的問題沒有妥善解決的,不松手;發出的司法建議沒有落實的,不松手。這套工作法,有效拓展了少年審判的工作平臺,提升了工作實效。 失足少年就讀難、就業難,不利于他們回歸社會。為此,詹紅荔努力推動建立少年輕罪前科消滅制度。她積極奔走呼吁,建議公安、檢察機關依法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進行分流疏導處理,能行政處罰的,不移送起訴;能附條件不起訴的,不移送審判。讓一時失足的孩子,進入司法程序之后,在每個環節都能得到妥善、及時的處理。 詹紅荔常說,少年犯罪案件,牽動著的不是一個家庭,而是幾代人,甚至是一個社會群體。身為少年庭的法官,永遠要在細節上多想一點,在審理中多走一步,在法庭外多做一些。她辦案的過程總能告之以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當事人雙方坦誠相見,沒有一件引起矛盾激化。多年來,在詹紅荔的努力下,像這樣矛盾尖銳而以和解告終的案件有40多起。 在詹紅荔眼里,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社會管理創新的參與者、推動者。 面對越來越低齡化的犯罪現象,家長揪心,老師擔心。為了讓更多的孩子遠離犯罪,詹紅荔主動走出法庭,走進學校,深入社區,融入家庭,創建了一種重在激勵、重在引導、重在互動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體系。 為了更好與青少年溝通,詹紅荔還學習了大量的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等知識,開通了“維權熱線”、“QQ在線”,為他們釋疑解惑。 為了讓失足少年盡快回歸社會,詹紅荔與社會各界聯動,創立了一條愛心接力幫教工作新機制,先后幫助315名失足與問題少年重返課堂,為75人找到了工作。 為了孩子的自尊,她從不把回歸社會的少年稱為少年犯,而是親切稱他們為“新生少年”。她還組建“新生少年隊”,經常帶領他們開展公益活動,讓他們在傳承愛心、關心他人、回饋社會中,學會了感恩,體會到責任,看到自身價值。今年,在詹紅荔倡導下,延平區設立了“失足少年救助基金”,為無家可歸、沒有收入來源的少年求學、返鄉、學技能提供幫助。(供稿:中國文明網福建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