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俊杰,1970年生,中共黨員,生前系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房地產庭法官。史俊杰身患強直性脊柱炎20多年,在以頑強毅力與病魔斗爭的同時,始終堅守在一線審判崗位,辦結多起全國“首例”案件,用法槌堅定維護公平正義。他心系群眾,始終把百姓疾苦放在心頭,面對涉民生案件,想方設法確保群眾權益落到實處,贏得了當地群眾的肯定和贊許。
他熱愛工作 克服疾病長期堅守審判崗位
從事司法審判工作30多年,史俊杰兢兢業業,勤勉盡責。因車禍導致的強直性脊柱炎讓他無法久站久坐,江寧區人民法院黨組特批他每天只上半天班,但他從未“遵守”。他笑著說:“上學時我就想當法官,每次坐上審判席,我都能忘記病痛?!遍_庭時,史俊杰只能僵硬地坐在法椅上,這一姿勢曾遭到當事人的投訴。然而,當得知他的病情后,當事人深感羞愧,立即撤銷了投訴。
病魔從未影響史俊杰對法律道義的追求,他辦結了許多具有開創性的案件。在一起小區圍墻倒塌砸壞居民車輛的案件中,他支持了原告陳某要求賠償修車費和貶損費的訴求,“貶損費”在當時尚無先例。此案后來還成為全國推廣的典型案例。
隨著房地產案件持續增長,此類案件專業性強、審理難度大。史俊杰主動要求調到房地產庭,每天都花兩個多小時自主學習,為辦案打基礎。2023年初,為加快案件辦理進度,鑒定被放在訴前調解階段,不少年輕法官不熟悉流程,史俊杰主動找到庭長,要求承擔所有訴前鑒定工作,讓年輕人更順暢地工作。
他不懼“疑難雜癥” 堅守法律道義追求公平正義
醫患糾紛、財產損害、鄰里糾紛等民事案件往往復雜難解,史俊杰始終站在當事人角度考慮問題,總能找到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一起財產繼承案件中,兒子將父親訴至法院,要求分配母親留下的房產。史俊杰了解到,這是父親的唯一房產,為保護老年人權益,他判決房屋由父子倆按份共有,并給父親設立了居住權,讓其可以在房子里安享晚年。
遇到疑難案件,史俊杰也從不退縮。多年前,史俊杰承辦的一個案件,當事人李某輸血時染上丙肝,要求醫院賠償。擔心被其傳染,家人和朋友都遠離了他。一天晚上,因長期被孤立,李某打電話給史俊杰稱不想活了,史俊杰立刻趕去勸慰他,打消了他輕生的念頭。因事件發生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沒有出臺,史俊杰找不到相關法律依據,他翻閱大量資料,并多次向資深法官請教,最終找到了依據。此案經媒體報道后,全國有十多起因輸血感染丙肝案件的當事人找到江寧法院,史俊杰一一接待,告訴他們維權的法律依據。
他心懷弱勢群眾 以人民利益為重
史俊杰心里裝著群眾,將群眾利益放在首位,以“如我在訴”為出發點,以“案結事了”為目的。在一起“欠薪案”中,老板跑了,史俊杰沒有一判了之,而是建議民工去找被告。一個月后,史俊杰在醫院做理療時得知老板找到了,立刻終止治療,帶著書記員趕過去調解,老板最終同意支付欠薪。另一起欠薪案中,服裝廠已倒閉,廠里只有一些縫紉機,哪怕執行也無法支付工人欠薪,史俊杰找到服裝廠老板的親戚,講明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最終通過商議解決了欠薪問題。
法律無情人有情,這句話在史俊杰身上得到了完美呈現。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史俊杰認為死者妻子勝訴概率不大,得知她帶著孩子生活十分困難,主動幫她尋找其他救濟渠道。在審理一起離婚案時,孩子患有尿毒癥,夫妻雙方都無力承擔治療費用,史俊杰在處理完案件后悄悄地轉了孩子父親5000元,還主動聯系民政局詢問能否申請救助。史俊杰還以兒子名義資助一名貴州兒童,每月200元生活費,已有7年之久。
2024年,他被確診為腸癌,但他一刻也放不下工作,堅持在治療之余回到審判席。2025年5月18日,史俊杰因病去世,離開了他最熱愛的審判席,享年55歲。斯人已逝,精神永存,史俊杰的一言一行無不詮釋著對審判事業的熱愛,對公平正義的堅守,對為民情懷的踐行。(責任編輯:周勝武 楊夢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