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清明節約始于周朝 已有2500多年歷史
新華社天津4月2日電(記者周潤健、蔡玉高)4月4日是我國傳統的清明節,又稱踏青節、三月節、祭祖節、掃墓節、植樹節、插柳節等。民俗專家介紹說,我國傳統清明節大約開始于周朝,已有2500多年的歷史。 天津社科院教授王來華介紹說,清明節起源很早,大概在我國的周朝時代就出現了,但是真正成為民俗節日則是在唐宋以后。 在清明節前有一個寒食節,這是個祭祀鬼神的節日,它們原本是兩個不同的節日,但是由于時間上比較接近,在民間逐漸將兩者合二為一,于是就出現了清明具有寒食掃墓的風俗。 清明本是一個節氣,那么它是如何與祭祀掃墓有聯系的呢?王來華介紹說,在很早以前,我國的先民們對于祭祀就非常重視,但是當時還沒有祭祀掃墓的習俗。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祭祀墳墓的風俗逐漸盛行。唐代時,人們逐漸接受了清明掃墓的風俗,且越演越烈。朝廷以政令的形式將民間掃墓的風俗固定在清明前的寒食節。到了宋代,清明節將寒食節完全替代,并承載了原屬于寒食節的節俗功能。明清時期,清明掃墓風俗更加盛行。直到現今,清明節祭拜祖先,悼念已逝親人的習俗仍很盛行。 民俗專家表示,清明時節,春光明媚,草木吐綠,是人們春游的好時候,所以古人還有清明踏青以及蕩秋千、拔河、斗雞、放風箏、蹴鞠等一系列體育活動的習俗。從這一點來看,清明是一個遠足踏青、親近自然的儀式。 為了讓人們能有充裕的時間挖掘傳統節日的文化內涵和精神價值,清明節在2006年5月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8年,清明節被增設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并放假1天。 |
責任編輯:路 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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